--- 德州市农业局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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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市农业局简介

   德州市农业局是根据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手德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发[2000]4号)设置的,主管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农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对策和措施;研究拟定种植业、渔业、农机管理、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农村奔小康、农业观
代化建设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拟定有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村改革试点,组织实施省下达的农村改革实验区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协调菜篮子工程及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指导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救灾工作。
(六)贯彻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王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荒碱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村节能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七)研究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国内外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
(八)组织实施农业方面的国家、省和行业标准;组织协调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市内植物防疫和农作物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名牌产品申报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的初审、推荐、管理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九)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出农业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发展创汇农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引导农业企业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国有农业企业和良(原)种场的改革与经营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民体育工作。
(十二)协调农口各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关各科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后勤、保卫、宣传及会议组织;负责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发展战略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农村经济情况的综合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和管理、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工会妇女知力引进表彰奖惩农民体育等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定农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
(三)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拟定农村奔小康、小城镇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有关行驶政应诉、复议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参与研究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编报局各单位财政预算建议;主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农业系统和局属单位财务的审计工作。
(五)生产信息指导科
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季节性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参与拟定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和农用生产资料中长期需求计划;负责农产品产量、农产品成本等农业统计工作;指导农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组织拟定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监督执行农业方面的国家、省和行业标准,组织指导对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和登记管理。
(六)科技教育科
承办国内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承办农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中试;负责丰收计划、星火奖等奖项的初审、推荐,指导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管理;负责农业培训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
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负责产业化情况的调度,指导农产品加工和龙头企业发展;指导国有农业企业和良(原)种场的改革与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兴办实体工作。
(八)生态农业科
负责农业环境监测、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哉域、盐碱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农村节能和农村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开发和初审、推荐、管理工作。
(九)扶贫开发办公室
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审核、申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调度扶贫培训和来信来访等工作。
(十)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十一)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及宿舍楼水、电、暖设施的使用、维修、管理和局机关的房屋管理、绿化、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种子处
依法行使辖区内种子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与市场管理;制定种子选育、引进、繁育、推广计划;培训种子管理、技术人员;负责新品种区域试验、审定及示范推广;承担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任务;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十三)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财务审计、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及信访工作;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关方面的工作。
(十四)德州市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
负责组织实施棉花高产开发、荒碱开发和中低产品的开发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棉花发展基金和棉花生产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棉花良种繁育和品种布局的规划等工作。
(十五)德州市农业资源区划站
开展各级各类农业区域开发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发农业资源区划成果应用,负责农业资源开发重大课题研究和专项课题研究。
(十六)农广校
负责全市农业广播学校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和教材发行、教学、辅导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农业广播学校辅导员的培训和工作检查,承担中专及专、本科学历的农业科学技术教育培训和更新知识教育培训,承担农民绿色工程、跨世纪青年工程的培训调研及具体组织实施。
(十七)农药管理监察站
对《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中有关农药登记、经营、使用和其他规定的条款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类行政处罚,对违反《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实施登记保存、封存、扣押、没收等强制措施,负责农药经营单位的资格审查及经营人员培训。
(十八)土肥站
负责全市肥料生产企业的产品登记推荐、肥料监督管理、土壤肥料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对全市各类土壤肥力的动态监测;总结推广土壤改良、培肥地力、科学施肥的典型经验;负责对全市土肥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九)农业技术推广站
组织农业系统的专业技术、农业项目、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和培训;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作物先进栽培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的活动,并培训农技推广骨干;对主要生产环节,提出生产技术意见。
(二十)植保站
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防治、指导工作;准确、及时发布病虫预报,综合运用农业、生物、化学、物理等的综合措施,适时开展防治;及时向省测报站、农业部测报处拍发病虫模式电报,对各县(市、区)植保站进行业务指导和虫情联系;搞好植保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全市新农药、器械的推广和技术指导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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